办理方法:
一、个人用客户
1、客户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水表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
2、如属户主原因(死亡、原户名人已搬迁等),申请人需办理水表产权更名或出具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或社区居委会证明等)方可办理业务。
3、如水表户名书写为地址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证明或出具相关证明。
二、单位客户
1、客户需在申请表盖水表产权单位公章。
2、如属原单位原因(原单位已不存在、单位注销等),申请单位需办理水表产权更名或出具产权证明方才受理。
客户须知:
1、检测前拆表费和水表检测费由客户预付。
2、客户申请校验水表前应结清所欠全部水费或可在校验报告出来后结清,如检测报告在国家检定范围内的,逾期所产生水费违约金由客户承担。
3、客户对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提出验表要求,由双方共同向有资质的检定认证机构申请检定,客户预缴拆表费和检定费。经检测,如水表误差超出国家规定范围,我司应当无偿更换水表,并承担拆表费和检定费,当期水费按检定结果多退少补;如水表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复装回原水表,拆表费和检定费由用客户承担。
4、水表检测期间我司安装临时水表供客户使用,客户应签字确认临时水表启用行度和拆表行度,待检测结束后与下月抄见水量一起结算。
5、我司在受理业务第二天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客户联系到现场拆表共同送检,如客户原因造成不能及时送检,七个工作日后本申请业务自动取消,逾期客户需重新提出申请办理。送检后客户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到检测单位领取检测报告和检测水表并与我司联系安装水表;如客户超期不领取水表,我司将对临时水表进行拆除停止供水。
6、业务咨询电话:3296332(24小时客服)、0771-4814010